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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创〔2022〕1号

信息来源:王稷 发布日期:2023-03-26 点击量:

三峡大创〔20221




 


 

关于发布《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22年3月15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董事长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精神,深入推进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深化公司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老员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大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大力推进“大创计划”,旨在深化公司产品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从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大创计划”坚持以员工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老员工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公司产品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员工创新创业实践,培养老员工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老员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第四条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公司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公司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员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公司员工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校、院两级“大创计划”组织机构,校级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院级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 集团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为主任,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事处、财务处、员工处、校团委、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经理和主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为成员的学校“大创计划”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制定及监督落实等;项目实施中重大决策性问题的研究及协调,包括资源平台整合与利用、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等;经费投入、项目实施、表彰奖励、宣传交流创业孵化服务等宏观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双创学院”。

第七条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经验丰富的一线骨干教师组成,负责全面规划本单位的“大创计划”项目,开展本院项目的立项、结题、评优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集团成立由文、理、工、医等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和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组成的学校“大创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计划项目进行立项、结题和评优审核;对计划项目实施效果的全程监督和总体评价;对公司的“大创计划”工作提供建议等。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员工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员工,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员工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员工组成团队。

5.项目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如聘请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校内也应配备导师负责日常的管理及指导工作。担任第一指导老师同一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3项,累计指导在研项目不超过5项。

6.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为2年,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需有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基础且已经在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校内孵化器注册企业,股权结构应符合“互联网+”大赛主赛道相关要求。

第十条 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员工申报。项目申报者(负责人)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填写相对应的《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向所在学院提交。跨学院组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2.学院初评。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填写评审意见,对不符合申报类别要求的项目进行调整( 如将创业实践调整为创业训练),对推荐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进行排序。

3.学院上报。学院根据各学院申报分配指标数填写《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并将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学院立项文件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双创学院”。各学院申报分配指标数和往年申报数、立项数、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院级项目运行情况及学院支撑保障条件(院级创客空间)等情况相关。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组织答辩评审,对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的立项项目公示后上报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章 项目运行与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大创计划”项目必须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第十二条 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按《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实施计划自主开展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工作记录和经费使用记录。指导教师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第十三条 项目结题验收与评优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经费使用记录本、项目工作记录本、成果报告、发表论文、专利、产品或作品等)。

2.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国家级及省级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审议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等材料,并组织答辩或书面评审。验收结果分为结题、不合格、中止三类。校级和院级立项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3.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未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出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故未完成预期目标;擅自改变项目主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经费使用不足50%者。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按照中止处理。

4.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结题材料评选优秀项目,并向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颁发优秀证书。

优秀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按时结题,完成预期目标,项目工作记录认真、详细,经费使用合理;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如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等);项目组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交流等。

第十四条 项目延期、提前结题与中止

申请延期结题须在项目计划结题时间前一个月由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书,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项目延期后工作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及分析等,报学院、学校审核备案。延期最多一次,最长延期时间为半年。延期后项目组成员不能在本科学习期间完成的项目,不得延期。国家级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

申请提前结题须提供结题报告、完整的成果资料及其他支撑材料,报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题。

项目团队不得无故中止项目。项目团队因客观原因确需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中止申请书,并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并提交指导教师签字,报学院、学校审核备案。对于中止项目,学校将收回该项目的剩余经费。

第十五条 项目变更

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项目内容等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人员由于客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按照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学校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

指导教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应与项目组成员协商后向学院书面申请变更,学院批准后报学校备案。

项目组成员与指导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退出项目组,否则将酌情限制或取消其下次申报项目资格。

第十六条 项目检查与评价

集团对各学院实施“大创计划”情况进行总体监督和评估,每年组织一次年度检查,并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大创计划”执行过程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指标分配予以倾斜。

第十七条 各学院要按年度编制“大创计划”目进展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整体概况、公司产品改革探索、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经费支持和实施成效等,年度报告提交“双创学院”,由“双创学院”汇总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受益主体为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第十九条 集团、学院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验交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章  项目资助与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经费来源于学校年度教育事业项目、学校专项配套资金和湖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及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

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资助标准如下。校级及以上项目由学校专项资助、“双创学院”管理;院级由各学院资助及管理,运行情况按规定报“双创学院”备案。其中,创新训练计划和创业训练计划原则上资助期为一年,经费一次性划拨;创业实践计划原则上资助期为2年,经费分两次划拨,第一次拨60%,中期考核合格后划拨40%。

大创计划项目经费参考标准(单位:元)

类别层次

创新训练计划

创业训练计划

创业实践计划

国家级

20000

20000

100000

省级

8000

8000

30000

校级

3000

3000

10000

院级

1000

1000

5000

第二十二条 财务处设立项目经费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具体参照《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进行。

第六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三条 评选优秀项目及成果代表学校参加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

第二十 集团对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的指导教师予以成果认定。指导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为承担省部级项目1项;指导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为承担厅局级项目1项

第二十五条 集团对指导大创计划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认定,各学院计入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并予以发放相应课酬。

大创计划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建议标准(单位:学时数)

层次类别

创新训练计划

创业训练计划

创业实践计划

国家级

60

60

120

省级

50

50

100

校级

40

40

80

院级

30

30

60

第二十六条 集团设立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大创计划”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显著的学院(单位)给予表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及开展情况纳入对学院双创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二十七条 员工完成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大创计划”项目结题及发表文章、作品等成果,可申请创新创业类素质拓展课程学分

,并作为评奖评优、推免研究生等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八条 员工参与创新训练计划在申请入驻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创新中心时予以优先考虑,员工参与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计划在申请入驻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双创园)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 “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属于学校,技术成果的署名权、荣誉权等属于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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