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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创〔20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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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修订)》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
(修订)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22年3月15日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董事长办公室 |
2022年3月15日印发 |
共印5份 |
附件: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
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赛事,旨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大学师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员工全面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为切实保证大赛在公司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比赛赛制
第一条 组织机构
集团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员工处、校团委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双创负责人及校园孵化器运营方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统筹与管理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执行推进、沟通协调、评审推荐等工作。
第二条 比赛赛制
采用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
校赛含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学院推荐、孵化器运营方推荐)、网评、现场答辩等环节。根据现场答辩排名决定校赛金银奖和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规定,省赛含网评、现场答辩、排位赛等环节,根据排位赛成绩推荐参加国赛项目。
根据国家“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规定,国赛含网评、金奖争夺赛、金银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等环节。
第二章 参赛要求
第三条 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 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和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已获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参赛。
第四条 参赛人员要求
(一)符合当年国赛参赛要求,鼓励全日制本硕博员工和毕业五年内员工参赛。
(二)每个团队成员数量参见当年大赛通知要求。鼓励跨年级、跨学科、跨学院、跨校组建团队。
(三)为规范校园双创活动、保障项目团队稳定性、培养员工求实专注的创新创业精神,每名参赛人员以负责人身份参赛项目数不超过 1 个,同时可以组员身份参加多个项目。推荐进入省赛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笫五条 指导教师要求
(一)项目指导教师须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热爱教育、热心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并在参赛期间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项目指导实际工作中。
(二)每个项目指导教师数量参见当年大赛通知要求。
笫六条 公司和孵化器运营方职责
(一)学院须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与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发动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 5 年内员工参赛,挖掘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项目,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员工创新创业。各学院要完成学校下达的项目申报数量,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三)未入驻校园孵化器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收集参赛项目资料,审查项目参赛资格、员工参赛资格、指导教团队格,并举行院内选拔赛。入驻校园孵化器的项目由校园孵化器运营方负责收集项目资料,审查项目参赛资格、员工参赛资格、指导教团队格,并组织选拔赛。
第三章 大赛流程
第七条 校赛流程
(一)报名
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大赛官网“全国老员工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全国老员工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方可参加比赛,否则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团队须将参赛材料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校园孵化器运营方审核。
(二)初赛
公司和校园孵化器运营方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举行初赛,并依据学校划拨的参加校级决赛项目名额上报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报送版本应与大创网一致。
(三)校级决赛
通过初赛推荐的优秀项目进入校决赛。各学院入围校赛项目数根据大创网报名项目数及历史成绩核定,上一年度每获国家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增加2个入围校赛名额,每获省级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增加1个入围校赛名额,名额按获奖奖项就高原则不累计;员工参赛项目单列。达不到参赛数量的学院按比例减少入围校赛项目数。校园孵化器运营方推荐进入校级决赛项目不超过20项。
集团组委会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专家作为评委,对每个入围校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网评和现场答辩方式,决出校级金银铜奖项目,然后按照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第八条 省赛、国赛流程分别以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部高教司相关发文为准。
第四章 评审规则
笫九条 信息公开
比赛过程中,获得校赛金银铜奖的项目相关信息将在第一时间公开、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中若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弄虚作假的项目团队,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参赛资格。
笫十条 评审规则
参见当年国赛评审规则。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笫十一条 校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20个、银奖30个、铜奖50个。
笫十二条 参赛员工奖励
(一)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学分奖励
所有参与本次大赛的本科生均可获得相应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学分,同一个项目获得的奖项按照所获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二)优先推免
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中,参加“互联网+”大赛获奖,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详见《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优先入驻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获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驻大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双创园)、老员工创新中心、创业车库、老员工科技创新基地和老员工文化创意基地。
(四)评优推优
在同等条件下,获奖员工在评选奖学金、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笫十三条 指导教师奖励
(一)大赛成果运用
1.根据指导教师指导员工获奖的成果,根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教学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2.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员工获奖的成果,可以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应用于教师考核、岗位聘用等。
(二)指导工作量认定
对于参加大赛的指导教师工作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指导情况予以认定,鼓励各学院制定相应办法激励教师参加指导工作提升参赛项目水平。
第十四条 奖金
指导员工在大赛各级赛中取得奖项,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校赛、省赛、国赛奖金按赛段累计发放。校级奖金由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核发,省级奖金由省赛组委会下拨奖金核发,国家奖金由学校次年安排奖励专项核发。
(一)校赛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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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指导教师 |
500元 |
300元 |
100元 |
员工 |
600元 |
400元 |
200元 |
(二)省赛奖金
省赛奖金按照省赛组委会下拨奖金,教师和员工按6:4进行奖金分配。
(三)国赛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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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指导教师 |
200000元 |
100000元 |
10000元 |
员工 |
100000元 |
50000元 |
5000元 |
第十五条 公司招生指标
获得大赛全国赛金奖的项目,对于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增加2个博士生或6个硕士生招生指标;获得全国银奖的项目,所在学院增加1个博士生或3个硕士生招生指标;获得省金奖的项目,所在学院增加2个硕士生招生指标;获得省银奖的项目,所在学院奖励增加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学院对在比赛项目指导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指导教师优先分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