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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行字【2019】31号
医学院教职工收入分配实施细则(暂行)
为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根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三峡大人〔2016〕8号)、《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三峡大人〔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预算分配改革方案、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以及学院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以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 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着眼学院收入分配全局,努力形成学院各类人员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突出重点、稳定队伍,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3.奖优罚劣,突出实绩。学院对在教学、研究、团队建设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等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予以经济奖励;对违反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
二、收入构成
公司教职工收入由以下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保留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收入发放标准
(一)基本工资、保留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
由学校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该部分由学院发放,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Ⅰ及奖励性绩效Ⅱ。参照三峡大人〔2016〕10号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Ⅰ按不多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0%进行控制,奖励性绩效Ⅱ按照不少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进行控制。奖励性绩效Ⅰ又分为a、b、c三个部分进行发放。合同工、劳务派遣工按相应岗位的70%发放(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相关待遇,学校人事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职能部门核定的教学和科研业绩预算的人员经费全额发放给完成人。
(1)奖励性绩效Ⅰa
奖励性绩效Ⅰa按照三峡大人〔2016〕10号文件核定的岗位系数(见表1),乘以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X进行发放,X由学院根据每年经费预算情况核定。医学院在岗教职工,工作服从安排,德、能、勤符合相关规定,学院根据考勤按月预发放奖励性绩效Ⅰa。参照学校三峡大人〔2016〕9号文件要求,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扣除30%奖励性绩效Ⅰa,从当年和下一年度奖励性绩效中扣除;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Ⅰa,从当年和下一年度奖励性绩效中扣除;按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管理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表1:各类人员岗位绩效系数表
专业技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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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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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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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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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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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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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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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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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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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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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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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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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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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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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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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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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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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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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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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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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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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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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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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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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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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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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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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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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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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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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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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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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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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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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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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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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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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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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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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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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四级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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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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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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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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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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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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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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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五级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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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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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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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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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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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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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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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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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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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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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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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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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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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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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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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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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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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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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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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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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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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奖励性绩效Ⅰb
公司根据教职工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Ⅰb。
奖励性绩效Ⅰb计算办法:
① 院级及以上优秀:给予每人1500元奖励;
② 称职: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3)奖励性绩效Ⅰc
按照学院制订的各基层单位(系部、中心、行政科室)管理与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发放奖励性绩效Ⅰc,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
奖励性绩效Ⅰc计算办法:
优秀:根据各基层单位教职工数量,按照3000元/人标准控制总额,由各基层单位行政、支部联席会议确定二次分配方案,报学院统一发放。
合格:根据各基层单位教职工数量,按照2000元/人标准控制总额,由各基层单位行政、支部联席会议确定二次分配方案,报学院统一发放。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各基层单位Ⅰb、Ⅰc分配。根据公司党委对学院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考核结果,参照基层单位发放标准,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班子成员Ⅰb、Ⅰc分配方案,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4)奖励性绩效Ⅱ
主要用于兑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及其他对学院有重要意义的专项工作的津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扣除30%奖励性绩效Ⅱ;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Ⅱ。
a. 教学、研究、社会服务业绩
业绩积分奖:按(教学分值A×教学积分)+(研究分值B×研究积分) +(社会服务分值C×社会服务积分)进行发放。
① 教学业绩
教学分值按职称级别确定:初级A=a,中级A=a+3,副高A=a+6,正高A=a+9。a值根据学院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②研究业绩
α.研究业绩按照不超过教学业绩总金额的70%控制总量,扣除增量人员经费奖励总额后,除以学院年度研究业绩总积分,得到每分的分值B。
β. 增量人员经费奖励:对于下表中所列的重要研究成果、项目、人才称号,除按照三峡大人〔2013〕42号文规定计算研究积分获得业绩津贴外,学院另外给予增量人员经费奖励(但不给予研究积分增量),具体标准见表2。
表2:增量人员经费奖励标准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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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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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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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发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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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R1区论文
|
0.5万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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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R2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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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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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论文(中文核心和CSSCI)
|
0.4万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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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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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有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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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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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一等(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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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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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二等(排名第一)
|
2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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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三等(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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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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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
|
项目立项
|
国家级
|
2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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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类和团队类省部级自科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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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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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类省部级项目
|
1万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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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
课程建设
|
国家级
|
2万元/门
|
|
省部级
|
1万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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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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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团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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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人才(团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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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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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人才(团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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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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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I
学科
|
团队建设
|
临床医学ESI团队建设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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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bat365中文官方网站ESI团队建设奖励办法(三峡大校〔2018〕69号)给予1:1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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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所有项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必须为主持单位;论文署名,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国家级奖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为有效排名即可;省部级奖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人才称号和ESI奖励的教职工人事关系必须在医学院(含机关挂靠教师)。
③社会服务业绩
社会服务积分分值C根据学院经费情况确定。
b.平均业绩
行政管理、教辅人员业绩以平均业绩形式发放。参照三峡大人〔2016〕10号文执行,平均业绩按教学科研人员奖励性绩效Ⅱ(教学业绩总额+研究业绩总额+社会服务业绩总额)平均数的85%×该类人员总人数为标准进行总量控制(M)。M除以表3中所有人员系数之和得到分配基数P值。
个人平均业绩=P×分配系数(表3)。
表3:行政、教辅人员分配系数
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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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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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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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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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和教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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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满3年的科员和教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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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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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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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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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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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关键岗位专项津贴
关键岗位指教职工兼职的系部或中心负责人、教工支部书记、员工支部书记、班主任等工作,按照下述标准预发放。按照学院制定的相关考核办法,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从当年和下一年度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表4:关键岗位津贴
系部(中心)主任(副主任)兼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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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中心)主任 / 支部书记
|
系部(中心)副主任、工会副主席、专任教师担任的科研平台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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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员工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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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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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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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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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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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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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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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有多个关键岗位兼职的教职工关键岗位专项津贴总和不超过600元/月)
d.其他专项工作业绩
其他专项工作指对学院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支撑作用的突出成绩(如学科、专业建设,省部级以上人才申报与推荐等工作),但没有在奖励性业绩Ⅱ中体现出来的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提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给予适度的专项奖励。
四、非医学院人员教学科研业绩发放办法
承担医学院课程和以医学院为依托单位完成科研业绩的人事关系不在医学院的人员,其教学和科研业绩不适用于本规定,学院将另行处理,由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执行。
五、教学、科研、教研、社会工作积分细则
按照三峡大人〔2013〕42号文执行(如学校人事处后期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六、根据学院实际,对三峡大人〔2013〕42号文相关工作积分规则的补充
(一)教学工作量化细则的补充规定
1.实行教学改革(如慕课、PBL教学、整合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按照新型授课模式授课的课程,经系部开课前申报和学院相关学术组织认定后,其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院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各课程无论采用个人全程负责教学、或主讲教师授课加专人助课形式,都必须在系部主任和课程负责人安排下完成教学相关所有工作环节。
3.监考:院内监考次数由教学管理职能科室统计审核,中国员工监考按照50元/次计算报酬,职工监考按照60元/次计算报酬。
4.理论教学质量系数:根据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5.重复班系数:学院对所有理论课均不计算重复班系数,对职工教学以外的所有实验课均乘以0.8系数。
6.中医专业临床课程在中医院见习的部分,根据学校42号文,按指导见习计算工作量,学院核定为实际见习课时数乘以0.8系数;药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等工作量计算严格按照42号文执行。
7.职工课程按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表,严格统计理论课及实验课的课时数,理论课及实验课均不计算重复班系数。按课时数,职工教学酬金单独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①年度考核称职和优秀的教师,其职工理论课根据教学合班数按120—180元/学时发放酬金(40人及以下120元、41-80人140元、81-120人160元、120人以上180元)。职工实验课按两种标准发放酬金:外教在岗期间按60元/学时发放;脱离外教期间(时段)按80元/学时发放。
②职工教学时数按照理论课1:3,实验课1:1.5的系数转换为标准教学时数计算教学工作量参与考核,转换课时不再另计课酬。
③职工出卷、阅卷费按学院既有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科研、教研工作量化细则的补充规定
1.D级及以上论文、检索收录、学术及社会影响力、项目立项、经费考核等内容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根据参与人贡献度分解科研分值。
2.学术专著(编著)和教材主编按42号文计算科研和教研工作量分值;如有多位主编,在排除校外主编后,校内主编均分。
3.参与四大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教材编写工作,副主编计50分;参编计20分。
4.教研类成果和教材严格按42号文的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核定,不计入科研工作量;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科研类积分计算标准执行。
5.科研工作量均以科技处计入医学院科研业绩的数据为准(由医学院科研系统管理员审核);对于与其他学院合著(多院合著)且计入其他学院科研业绩的科研成果,由版权所在学院对参与者给予奖励;多院合著的科研成果可向科技处提交各学院业绩分配比例,科技处认可后,按医学院获得的比例核算参与者的科研工作量。
6.科技奖励的分解原则上按42号文执行,成果第一完成人应按照参与人实际贡献分配科技奖励分值。
7.42号文中“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报上发表的论文”是指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期刊社出版公开刊物的论文。
8. 42号文中“ESI论文”指学科热点论文(Hot Paper)或高被引论文(Highly Cited Paper)论文。
9. 42号文有关科研工作量的分级按最新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以下简称《科研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5号文)执行,与42号文规定不一致的,由医学院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10.《科研分类与认定办法》及科技处发布的期刊分级目录发生变动的,以申报、投稿时所执行的《科研分类与认定办法》及期刊分级目录为准;SCI影响因子、SCI分区、检索收录以考核当年数据为准。
(三)社会工作量化细则的补充规定
1. 担任学院关键岗位的教职工给予一定量的社会积分(表5),但此项工作积分不发放社会工作业绩津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关键岗位专项津贴。
表5:关键岗位社会积分标准
系部(中心)主任(副主任)兼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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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中心)主任 / 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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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中心)副主任、工会副主席、专任教师担任的科研平台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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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员工支部书记
|
职工班主任
|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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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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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15分
|
20分
|
(说明:教职工关键岗位社会积分总和不超过40分)
2.课程负责人给予社会工作积分15分,但此项工作积分不发放社会工作业绩津贴,由各基层单位根据课程负责人履职情况,从奖励性绩效Ⅰc中认可一定报酬。
3.教职工担任教学实验中心小组长等社会工作的给予社会工作积分10分,但此项工作积分不发放社会工作业绩津贴,由教学实验中心从奖励性绩效Ⅰc中认可一定报酬。
4.教职工担任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社会工作的给予社会工作积分10分。
5.教师在院内举办学术讲座,每次给予5个社会工作积分。必须报科研办或教学办按计划确认和安排,并经分管经理批准,每次讲座和座谈交流时间不低于60分钟。
6.学会工作要求是在与医学院现有学科专业及医学教育管理相关的学会任职,由院学术委员会界定,分管经理批准。
7.专任教师参与电子显微镜、高效液相、共聚焦显微镜、小动物成像仪等大型仪器设备维护及服务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量,每年分别折算为不超过50个标准教学时数;其他大型仪器的维护及服务,参照相应标准折算为标准教学时数,但须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性质,由分管经理审批并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为认可。
8.教职工参与电子显微镜阅片服务,根据实际工作量,每年相关工作量另行计算,由分管经理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为认可。
9.教研学术会议、教学类学会任职的社会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42号文科研社会工作量的标准执行。
10.其它较大工作量的社会工作,教职工本人提交,职能科室审核并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给予一定量的社会工作积分。
(四)其他补充规定
1.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评价工作的教师,由分管院领导根据工作量提出相应报酬标准,并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为认可。
2.未参与学院具体领导分工的公司党委委员报酬,根据其实际参与的专项工作,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同专项工作分管院领导商议后提出标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3.党建、思政、宣传、统战和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获批、获奖,参照同等级教研项目给予支持。
七、各种假期期间以及事假、病假绩效工资扣发标准按照三峡大人〔2016〕9号文执行
八、罚则
1. 教学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管理事故的处理
一般管理事故,扣发2000元;严重管理事故,扣发3000元;重大管理事故,扣发4000元。事故性质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3. 集体活动(学院及系部、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等)
无故缺席扣发200元/次;迟到扣发50元/次;事假从第三次起扣发100元/次(因公请假除外)。
上述罚款均从个人奖励性绩效中扣除,事情性质的界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分管行政工作院领导会同学院办公室及相关基层单位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决定。
4. 对于剽窃、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校相关学术规范的各类成果,一经查实,取消该成果计分,扣除相应津贴,予以公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