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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行字【2021】5号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精神,深入推进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老员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大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大力推进“大创计划”,旨在深化公司产品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从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大创计划”坚持以员工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老员工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公司产品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员工创新创业实践,培养老员工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老员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第四条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和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项目:面向学院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项目:面向学院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员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实践项目:面向学院员工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根据专家评审情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5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有利于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立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委会”)负责管理运行,创委会设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执行办公室。
第六条 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经理,副组长为分管本科教学和员工工作的院领导,成员包括教学办、员工工作办公室、团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总体安排、人力、物力资源的调配,学院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审定立项项目、评审专家及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第七条 专家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各系部、平台、教学办、员工工作办公室、团委办公室负责人、创新创业训练教育专家、教学名师、知名教授、创新创业类课程授课教师及企业工程师。负责“大创计划”的方案设计,不定期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讲座,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设计,负责项目立项评审、检查及验收等工作。
第八条 执行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创新创业项目的宣传、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组织工作,负责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协调工作,各项目组运行经费的审核与管理,项目进展情况监控等。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医学院“大创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所有具有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均可参与项目的研究。
第十条 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一)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二)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三)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员工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四)项目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医学院在读本科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员工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员工组成团队。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五)项目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如聘请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校内也应配备导师负责日常的管理及指导工作。担任第一指导老师同一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累计指导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
(六)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申报实践项目需有创新或创业项目基础且已经注册企业,股权结构应符合“互联网+”、“挑战杯”大赛主赛道相关要求。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每年3-4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创计划”宣传动员会,包括发布通知、介绍项目启动操作办法、明确相关政策、聘任指导教师、发放申请表等。
(二)员工申报。项目申报者(负责人)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填写相对应的《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执行办公室。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及立项
(一)创委会组织专家小组成员对员工及教师提出的申请项目按照立项条件进行评审,给出立项、延期立项、不予立项的明确结论,同时给出合理修订建议。必要时组织申报人进行答辩。
(二)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
(三)创委会将专家组确定的入选项目进行网上公布,形成项目最终名单。
(四)创委会将根据大学分配指标数推荐院级项目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的立项项目。
第五章 项目运行与管理
第十三条 所有“大创计划”项目必须参加“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老员工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
第十四条 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按《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实施计划自主开展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工作记录和经费使用记录。指导教师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员工为主体。指导教师应发挥积极辅助引导作用,定期跟踪指导项目研究活动,针对研究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营造教学相长、亲密融洽的学术氛围,帮助员工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有所收获。
(二)各项目组应定期组织员工讨论和交流,并向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提供项目展示、宣传报道、学习交流相关活动材料。
第十六条 项目中期检查
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 由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中期检查时项目组应提交《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说明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学院要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中期检查报告》应存入项目档案。
第十七条 项目变更
(一)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极其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具体原因,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进度等作出详细陈述,并报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实事求是的审查,并行文提交创委会审核,由学院创委会给出同意与否的结论后通知项目组执行。
(二)指导教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应与项目组成员协商后向学院书面申请变更,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项目组成员与指导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退出项目组,否则将酌情限制或取消其下次申报项目资格。
第十八条 项目延期、提前结题与中止
(一)申请延期结题须在项目计划结题时间前一个月由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书,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项目延期后工作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及分析等,报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审核备案。延期最多一次,最长延期时间为1年。延期后项目组成员不能在本科学习期间完成的项目,不得延期。
(二)申请提前结题须提供结题报告、完整的成果资料及其他支撑材料,报学院创委会通过后方可结题。
(三)项目团队不得无故中止项目。项目团队因客观原因确需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中止申请书,并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并提交指导教师签字,报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审核备案。对于中止项目,学院将收回该项目的剩余经费。
第十九条 项目结题验收与评优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经费使用记录本、项目工作记录本、成果报告、发表论文、专利、产品或作品等。
(二)“大创计划”成果均需以医学院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单位主体应为bat365中文官方网站,鼓励在成果中标注“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三)学院创委会组织专家组成员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审议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等材料,并组织答辩或书面评审。验收结果分为结题、不合格、中止三类。
(四)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未参加“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老员工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出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故未完成预期目标;擅自改变项目主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按照中止处理。
(五)专家组根据项目结题材料评选优秀项目,并向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颁发优秀证书。
第六章 项目资助与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学院配套拨款、社会捐赠,主要用于支持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及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
第二十一条 项目资助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的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实验材料费、文献检索费、邮寄费、宣传制作费、纸质图书、电子图书、设备购置费、租赁费、计算机软件购置费、交通费、测试使用费或用于支付与项目有关论文的版面费以及专利申请费等。
第二十二条 项目资助经费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由参与项目研究的员工在预算的框架下专款专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项目研究经费作其他途径。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先支付、后报销的形式兑现。项目执行半年时,接受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者,可报销一半费用,项目结题可报销剩余费用,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项目资助。
第二十四条 项目资助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报销单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执行办公室(学院团委)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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