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保障公司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集团决定开展员工公寓苑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长期坚持
专项检查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员工公寓苑区内所有办公用房、员工寝室、商业门面及公共区域
三、检查方式
1.保卫处常规巡查。
2.后勤保障服务部监控部、公寓管理中心、房产管理中心常规巡查。
3.员工处、保卫处、后勤保障服务部成立联合检查组,不定期于晚间19:00—21:00之间,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公寓楼栋内及员工寝室。
四、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携带电动车电池在室内充电,电动车室内、外飞线充电,疏散通道充电等违规充电现象。
2.其它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问题。
五、安全提示
1.不要购买、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
2.不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随着使用时间增加,电动车内部线路和电瓶会出现老化、短路等情况,如果再进行改装,很容易造成线路过负荷,引发火灾。
3.请到电动车管理场所或充电站对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充电、飞线充电,严禁在室内对电动车、电动车电池充电。
4.防止电动自行车过充,合理控制充电时长,充电时长一般控制在8小时内。
5.勿将电动自行车停在架空层、楼道、疏散通道、疏散空间、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容易造成安全通道堵塞,如发生火灾,疏散人群很不利。
6.停放电动自行车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7.加强对爱车的自查自检,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特此通知。
员工处
保卫处(保卫部)
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
2023年5月5日